侵权投诉
订阅
纠错
加入自媒体

戴森入局储能电池制造

2023-05-09 11:02
Ai芯天下
关注

前言:

如今,戴森并未将电动车产品的官网页面删去,网页中写着这样一句话:“停止是一个艰难的决定,数百名工程师、科学家和设计师为这个项目倾注了一切,使之成为一项伟大的工程成就。但我们并不后悔开始这个项目,并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,戴森也受益于汽车行业工程人才的大量涌入,这些经验很快被应用到我们研发的其他领域。”

作者?|?方文三

图片来源?|??网?络?

图片

布局电池领域的时间,比放弃的电动车项目还要早

在电池路线的选择上,詹姆斯·戴森也是超前一步看中固态电池技术,而非传统的三元锂电池。

2015年10月,戴森收购了美国密歇根州的一家初创公司Sakti3,并在第二年斥资14亿美元建立了固态锂电池厂。

Sakti3是一家专业研发、制造高性能固态锂离子电池的企业,其固态电池效率相比当时的三元锂电池技术高出近一倍。当时业内就有预测,戴森正在给造车铺路。

2017年,戴森公司正式入局造车领域。公司宣布将推出一款名为Digital?Motor的电动汽车,并表示首款车可能搭载固态电池技术。

2019年,詹姆斯·戴森在一封内部邮件中宣布:戴森将放弃电动车计划,理由是其不具备商业可行性。

詹姆斯·戴森还在他的回忆录《Innovation?:?A?Life》中谈到,公司当年放弃造车计划的另一大原因是,团队需要大力投资戴森的固态电池技术,并将其投入生产。

2020年11月,戴森曾公开表示,未来五年公司将向新技术和产品追加投资27.5亿英镑,其中的一大重点就是戴森固态电池技术的商业化,并在美国、英国、日本和新加坡同步开发。

宁德时代、三星、LG、松下等电池厂商,以及和丰田、现代、大众、宝马等汽车品牌,都在固态电池的研发上持续发力,但面对这块难啃的骨头,各家厂商都走得有些艰难。

图片

放弃电动车开发,选定新加坡跟进固态电池

虽然戴森放弃了电动车的开发,但也表示,将会继续对固态电池等业务进行研发,新加坡的工厂也不会废弃。

放弃造车项目后,全球消费电子巨头戴森宣布将在新加坡建设一家新工厂,生产下一代电池,并加强其人工智能的研发能力。

今年5月,戴森宣布将在新加坡建设一家新工厂,生产具有专利技术的戴森电池,并用于公司开发的新产品。

这是戴森有史以来在先进制造领域的最重大投资,预计将于2025年全面投入运营。

新工厂占地面积相当于53个篮球场,是戴森有史以来在先进制造领域的最重大投资,预计将于2025年全面投入运营。

这是继2018年宣布在新加坡建造其首款电动汽车后,戴森对新加坡的又一次重大投资。

图片

戴森还计划在新加坡建立一个AI中心,聘请约250名AI专家和工程师,以提升其产品的智能化水平。

戴森表示,其目标是将AI技术应用于各种场景,如家庭、办公室、医疗等。

戴森还将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合作,在该校设立一个AI实验室,培养更多的AI人才。

去年3月,戴森将公司总部迁至新加坡,以便更好接近亚洲市场。

目前戴森在新加坡拥有科技创新中心和先进制造中心,新电池厂建成后,戴森在亚洲的版图将进一步扩大。

希望通过新型电池和AI技术,为市场提供自家产品

除了新加坡,戴森还将在菲律宾开设研发中心,将投资1.66亿英镑,在巴丹省圣托马斯建立一个技术中心,专注于软件、人工智能、机器人、流体动力学和硬件电子等领域的研发。

戴森希望未来转型为电池OEM厂商,来向车企进行供货。

从原型车的续航数据(960公里)来看,戴森的确在固态电池领域取得了一定进展。

戴森也坦承,原型车上的部分电池技术已经应用到了自家的吸尘器和直发器当中。

图片

除此之外,电动车的其他配件研发也给戴森带来了优厚的技术储备:感应技术、视觉系统和人工智能,这些都会成为戴森未来业务研发的重点。

可以预见扫地机器人等用到AI和感应技术的业务,可能是戴森未来的尝试领域。

戴森一贯擅长的空气动力学、机械学等设计能力也通过造车迎来了提升,相关研究成果很可能会下放。

戴森产品通过使用大量的传感器、电子元件设备、控制系统和软件代码层,持续提升智能化。

结尾:

软件、连接性、人工智能,以及专有的新技术电池将驱动下一代戴森技术的发展,也将推动戴森产品在性能和可持续方面实现重大变革。

       原文标题 : AI芯天下丨热点丨卖吹风机的戴森,入局储能电池制造

声明: 本文由入驻维科号的作者撰写,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,不代表OFweek立场。如有侵权或其他问题,请联系举报。

发表评论

0条评论,0人参与

请输入评论内容...

请输入评论/评论长度6~500个字

您提交的评论过于频繁,请输入验证码继续

暂无评论

暂无评论

电源 猎头职位 更多
文章纠错
x
*文字标题:
*纠错内容:
联系邮箱:
*验 证 码:

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2758号